李艳秋女士,辽宁沈阳人,满族。国家一级美术师,教授。现任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,中国书协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,民革中央书画院理事,陕西省政协委员,西安市政协常委、陕西省于右任书法协会副会长,陕西省妇女书画家协会副主席、陕西省书画研究院副院长、陕西省高校书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。
自幼习书,受多位名家指教。从事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四十余年,作品曾参加国际、国家、地区、省市各类大展,包括“全国第一届书法篆刻展”并收入作品集(辑)。数十件作品被国家一级收藏单位:中南海、人民大会堂、毛主席纪念堂、国务院新闻办、全国政协办公厅等收藏。数千件作品被海外、地区:台湾、香港、韩国、新加坡以及国内多家文博单位、专业机构、艺术团体、有关机关收藏。作品还被多处摩崖、碑林、庙堂摹勒上石。西安小雁塔所铸世纪大钟也铸有作品铭文。还为多处寺院题写匾额、楹联,为陕西西安著名佛教圣地——草堂寺题写巨型碑文《妙法莲华经》。《世界名人大辞典》等多种大型工具书收入了辞条。 1986年应邀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“第一届长安书法年会”,会上被沈鹏先生收为弟子。1999年应国家文化部邀请参加“海峡两岸书画名家交流” 活动。2002年至2005年先后编著并由中国书店、中国美术杂志社、陕西旅游出版社、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了《实用隶书章法》、《中国美术·名家特刊——著名书画家李艳秋》、《中国长安书画家画库·李艳秋》及陕西省高等院校艺术教育系列教材《书法欣赏》之《曹全碑》书法艺术欣赏(任该书编委)出版发行;其间多篇论文在重点期刊发表。2004年被推选为陕西省第四届文代会代表。2005年被推选为陕西省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第五届代表大会代表。2007年在“第九届中国(北京)禁毒肃毒科普教育公益活动”中被授予“爱心慈善艺术家”称号。同期又随西安市书画代表团赴韩国进行艺术交流。并在民革中央成功举办书法展,受到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、周铁农及秘书长何丕洁接见、参观、指导。之后多次随陕西省书协、于右任书法学会等团体赴韩国、日本、台湾进行书展与书艺交流。2011年被陕西省政府评为“有突出贡献专家”和中国书法家协会2011年度“书法进万家先进个人”。 作品曾获由陕西省人事厅、文化厅、教育厅,省文联,省文史馆,省书协,省美协,省人才交流协会等主办的各次大展或赛事中或特等奖、金奖、一等奖二十余次;获银奖、二等奖近四十余项;其他奖项数十次;研究成果曾获二等奖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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